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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据乌兰浩特市微分享消息,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按照新政,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既认房屋套数又认贷款次数调整为只认房屋套数不认贷款次数,且住房只认实有住房。此外,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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