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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监护权仍属于父母双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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